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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易莎咖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115/08/14 16:14:13) |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758)路易莎咖啡-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北投區福善路50號(481建號) 2.事實發生日:115/8/14~115/8/14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8月14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土地面積:68.5932平方公尺(20.7495坪) 建物面積:498.37平方公尺(150.76坪) 地下停車位面積:71.73平方公尺(21.69坪),共3位 (2)每單位價格:每坪約 765,439 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 132,000,000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穎灃有限公司/本公司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配合公司中長期營運發展及組織擴編需求 ,規劃設置營運據點。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買賣契約書簽訂後進行付款。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規定。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金額為雙方合議,參考價格為中華評價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 ,決策單位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議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評價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35,254,500元整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濮菁菁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3)北市估字第000330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宸穎會計師事務所 20.會計師姓名: 簡芯妤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工(111)全年評字第E0040號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配合公司中長期營運發展及組織擴編需求,取得商用店面型不動產作為營運據點。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08月14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135,599,205元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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