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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晟生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15/10/28 17:39:19) |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7762)吉晟生-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10/2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7,3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73,000,000元。 6.發行價格: 每股暫定發行價格新台幣 50 元溢價發行,預計募集總金額為新台幣 365,000千元; 惟實際發行價格及公開承銷方式擬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將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 辦推薦證券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73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6,57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發行股份總數之10%,計730,000股 由員工認購。其餘90%,計6,57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4 年6月20日股東會決議通過,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之權利,全數委由證券承銷商 辦理初次上櫃前之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儘先分認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 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畫項目、預定 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示 或基於營運評估及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案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等發 行新股相關事宜。本公司上櫃掛牌之相關事宜(包含終止興櫃轉上櫃掛牌等相關事 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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