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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5)威潤-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2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本次現金增資擬發行普通股上限15,000 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50,000 仟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及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議定後辦理。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 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數之10%,採公開申購辦理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7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後不足1股之畸零股或逾期未申報併湊,以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因應營業成長所增加之營運週轉金需求。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增進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現金增資案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辦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之時效,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所需資金總額、發行價格、發行股數、資金來源、發行條件、計畫項目、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亦一併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