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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台泥-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14年11月12日公告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四年度第一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163億元整,依發行條件之不同分為甲券、乙券、丙券三券,其中甲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68億元整、乙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20億元整、丙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75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0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甲券發行期限為6年期、乙券發行期限為12年期、丙券發行期限為15年期 8.發行利率:甲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1.80%;乙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2.10%;丙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2.25%。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本公司債係用於償還債務,預計於114年度第4季執行 完畢。 11.承銷方式:委託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6.簽證機構: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