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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4)京城-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高雄市苓雅區福河段698-1地號土地提出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案送件申請。
1.契約種類: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2.事實發生日:109/8/12~109/8/12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自有土地及33位地主(部份為公司關係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公司自有土地面積:1,396.06平方公尺,約422.31坪,地主參與都更土地面積:3,018.94平方公尺,約913.23坪,總開發土地面積合計:4,415平方公尺,約1,335.54坪。 (2)預計投入成本約新台幣33億元整。 (3)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送件報告書草案之共同負擔比例:地主33.58%,公司(實施者)約66.42%。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本案更新後建築物及其土地應有部分之權利價值總額: 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約新台幣49.72億元 連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約新台幣48.89億元 宇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約新台幣48.92億元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聶湘明 連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連琳育 宇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陳志豪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宏大不動產聶湘明-(94)北市估字第000083號 連邦不動產連琳育-(99)北市估字第000166號 宇豐不動產陳志豪-(108)北市估字第000268號 8.取得之具體目的:本公司以部份自有高雄市苓雅區福河段698-1地號土地及整併其他鄰地地主,共同採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劃方式提出申請,將本公司原持有土地與鄰地地主整體開發,改善居住環境與景觀,增進公共利益。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9年8月12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9年8月12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