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3158)嘉實-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櫃日期事宜
一、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櫃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08月29日證櫃審字第1140101680號函核准上櫃。 二、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09月23日證櫃審字第114000808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三、本公司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洽請本次現金增資之股款繳納憑證於114年11月17日正式上櫃買賣,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四、茲將股款繳納憑證上櫃相關資料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票代碼:3158 (三)上櫃股份: 1.原興櫃股票:普通股26,798,42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新台幣267,984,250元整。 2.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櫃股款繳納憑證:普通股3,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5,000,000元整。 3.累計申請上櫃總股數:普通股30,298,42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02,984,250元整。 (四)本次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六)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櫃買賣開始日期:114年11月17日。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五、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14年11月17日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股東至往來證券商補登帳簿存摺即可,認股繳款人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 六、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方式發行。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免再辦理任何手續,屆時另行公告股款繳納憑證下櫃及增資新股上櫃日期。未提供集保帳號股東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七、本公司備有公開說明書陳列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及本公司,並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歡迎索閱或查詢。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