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9927)泰銘-公告本公司訂定現金減資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4/09/1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俟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並洽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有價證券內容變更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NA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20,000,000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民國114年6月13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案,並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俟呈奉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申請,並訂定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新股預計上市買賣日等相關事宜及公告。 (2)本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8月29日臺證上一字第1141803584號函核准在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