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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9)寶德-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0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寶高路26號1樓(A棟)「國際會議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114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4):114 年度現金增資健全營運計畫執行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114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3):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以低於市價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補選董事一席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題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10.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0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0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5年3月28日起至民國115年4月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5年4月7日16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送達為準,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繫方式。 受理處所: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 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2)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5年5月1日至115年5月29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3)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營業處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 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電話:(02)2361-1300 傳真:(02)2311-1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