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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7)溫士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5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2/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5/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永康區仁愛街117號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7席(含獨立董事3席)案。 8.召集事由四:其他事項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3/3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5/2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會之提案相關作業如下: 1、股東提案期間:115/3/23~115/4/02。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 3、受理方式: 欲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115年4月02日17時前將書面提案資料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郵寄者以提案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本公司將彙總並檢核所有股東提案相關資料後,送交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4、受理股東提案處所: 台南市永康區仁愛街117號(會計部)。 5、以上所提其它未盡事宜,均依本公司章程及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二、受理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會選舉案,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相關作業如下: 1、股東提名期間:115/03/23~115/04/02。 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216條之1規定,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應選名額、其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3、受理方式: (一)本次應選7名董事(含獨立董事3名),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敘明董事(含獨立董事)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5年4月2日17時前送(寄)達本公司提名受理處所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達。 (二)提名股東之應檢附資料: 1、提名已連續擔任達三屆獨立董事之提名理由。 2、股東提名候選人名單申請書正本。 提名申請書中請敘明以下資訊: (1)提名股東資料:股東戶號、股東戶名、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字號、公司統一編號)、持有股數、聯絡方式(地址及電話)。 (2)敘明各被提名人名單:職稱類別、姓名、學歷、經歷、現職、所代表之政府或法人名稱。 (3)提名股東簽章及註明提名日期。 (三)被提名人之應檢附資料:(獨立董事適用) 1、被提名人符合獨立董事專業資格證明文件及獨立性、兼職限制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聲明書正本。 2、被提名人為公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時,報經學校核准兼職之文件正本。 (四)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2、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 4、提名股東未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或提名獨立董事未檢附前述被提名人「應檢附資料」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5、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 4、受理股東提名處所:台南市永康區仁愛街117號(會計部)。 5、以上所提其它未盡事宜,均依本公司章程及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