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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7)大量-公告修訂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1.事實發生日:114/07/11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03/10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本公司民國114年3月10日董事會通過並公告「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 轉換辦法」。 (2)辦法修正前內容如下: 十一、轉換價格及其調整 (一)轉換價格之訂定方式 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係以民國114年○○月○○日為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 ,取基準日(不含)前一個營業日、前三個營業日、前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 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為基準價格,乘以102%~105%之轉換溢價率,為計算轉換價 格(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之依據。基準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 ,其經採樣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轉換價格 於決定後至實際發行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應依轉換價格調整公式調整之。 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暫定為每股新臺幣○○元。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本公司業績及營運動能顯著成長及為因應市場波動與提升定價彈性,本次申請修正 內容係將原訂轉換溢價率區間由102%~105%,爰調整轉換溢價率區間為102%~115%, 以利依實際市場狀況訂定合理轉換價格。 (2)辦法修正後內容如下: 十一、轉換價格及其調整 (一)轉換價格之訂定方式 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係以民國114年○○月○○日為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 ,取基準日(不含)前一個營業日、前三個營業日、前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 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為基準價格,乘以102%~115%之轉換溢價率,為計算轉換價 格(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之依據。基準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 ,其經採樣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轉換價格 於決定後至實際發行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應依轉換價格調整公式調整之。 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暫定為每股新臺幣○○元。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