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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4)大豐電-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對本公司及子公司追加114年頻道授權費用訴訟一事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債務人 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新高雄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 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5年度重訴字第10號 4.事實發生日:115/07/2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及子公司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高雄 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及子公司)與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全球數位)就109年12月至114年底間頻道授權費用爭議 6.處理過程:本公司及子公司於今日(115/07/29)收到全球數位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起 之書狀,請求追加本公司及子公司給付新北地區及高雄地區114年度之頻道授權費合計 80,483仟元。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尚無重大影響,本公司將 依訴訟審理進度,隨時更新對財務業務影響之評估。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115年已分別與原全球數位代理之頻道個別獨立完成簽約,未來與 全球數位將無頻道授權關係或其他任何商業往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