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聯網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15/02/11 19:36:1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473)智通聯網-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2/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5/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集思竹科會議中心牛頓廳205會議室(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第一案︰114年度營業報告。
(2):第二案︰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第三案:對關係人重大交易案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第一案︰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第二案︰114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第一案: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第二案: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暨配合本公司申請上櫃,於初次上櫃前
辦理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請全體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案。
8.臨時動議: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3/22
1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5/20
11.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l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
訂於民國115年3月13日起至民國115年3月2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5年3月23日16時前送達並敘
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二)受理方式:以書面方式受理,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達。
(三)受理處所:智通聯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市科學園區展業
一路9號5樓之3,電話:(03)563-8889。
(四)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相關個股:  3473智通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