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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通聯網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15/02/11 19:36:11) |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473)智通聯網-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2/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5/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集思竹科會議中心牛頓廳205會議室(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第一案︰114年度營業報告。 (2):第二案︰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第三案:對關係人重大交易案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第一案︰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第二案︰114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第一案: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第二案: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暨配合本公司申請上櫃,於初次上櫃前 辦理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請全體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案。 8.臨時動議: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3/22 1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5/20 11.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l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 訂於民國115年3月13日起至民國115年3月2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5年3月23日16時前送達並敘 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二)受理方式:以書面方式受理,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達。 (三)受理處所:智通聯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市科學園區展業 一路9號5樓之3,電話:(03)563-8889。 (四)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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