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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5)研華-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劉克振 (2)董事:李吉仁 (3)董事: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4)董事:財團法人研華文教基金會代表人:何春盛 (5)董事:科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蔚志 (6)董事:研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蔚廷 (7)獨立董事:張明輝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 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事:劉克振 (2)董事: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董事:劉蔚志 (4)董事:劉蔚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劉克振,研華科技(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上海研華慧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西安研華軟件有限公司董事 (2)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競碩文化傳媒(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及監察人 (3)劉蔚志,上海研華慧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4)劉蔚廷,北京研華興業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研華科技(中國)有限公司,中國江蘇省 (2)上海研華慧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 (3)西安研華軟件有限公司,中國西安市 (4)競碩文化傳媒(上海)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 (5)北京研華興業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國北京市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研華科技(中國)有限公司,介面卡及週邊設備機殼、塑膠外殼及配件之產銷業務 (2)上海研華慧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資 (3)西安研華軟件有限公司,軟件技術開發、 軟件產品製作 (4)競碩文化傳媒(上海)有限公司,資通訊活動之參與及推廣 (5)北京研華興業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工業用電腦之行銷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