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耘國際 公告本公司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業經主管機關核准
(114/10/15 17:23:15)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950)金耘國際-公告本公司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業經主管機關核准

1.事實發生日:114/10/15
2.公司名稱:金耘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4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7月16日證櫃監字第1140005231號函申報生效及經濟部14年9月
30日經授商字第1143012507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另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
畫書」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10月14日證櫃監字第1140008562
號核准在案。
(一)應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 146,759,750股(含私募普通股100,000,000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新台幣1,467,597,500元。
(二)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890,306,43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89,030,643股(含私募普通
股60,664,210股),用以彌補虧損,減資比率為60.66421%。
(三)減少資本後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57,729,107股(含私募普通股39,335,79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77,291,070元。
(四)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
606.6421股(即每仟股換發393.3579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
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
登記,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
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劃撥股東之 畸零股款作為無實體劃撥之費用。
(五)本次換發之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14年11月3日。
2.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民國114年11月4日至114年11月10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4年11月5日。
4.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14年11月6日至114年11月10日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4年11月10日。
6.新股上櫃買賣日暨舊股終止上櫃買賣日:民國114年11月11日。  
7.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
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稅
單或集保股票交付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股票換發申 請書、
(673/671)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 轉帳申請書、原
留印鑑及證券存摺封面影本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辦理過戶後換發手續。
3.於停止過戶日前已辦妥過戶者,請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673/671) 登錄專戶
持股明細調整/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原留印 鑑及證券存摺
封面影本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辦理換發手
續。
4.原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
買賣日統一換發;請於換發日起持集保存摺至證券經紀商登摺即可。
5.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電話:(02)-2702-3999。
(八)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10月14日證櫃監字第1140008562號函核准在案,本公司收文日
期為1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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