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陞科技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向非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案
(115/05/11 15:43:07)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739)竹陞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向非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案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南市善化區北小新段1024-1地號共1筆土地,基地面積共240.968坪。
2.事實發生日:115/5/11~115/5/11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5月11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台南市善化區北小新段1024-1地號共1筆土地,基地面積共240.968坪。
單位價格:226,503元(採四捨五入至整數)
交易總金額:55,703,224元
(含土地交易價格:54,580,000元;依法應負擔之預估稅費31,624元;
仲介費1,091,600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龍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本公司之關係:無。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新台幣55,703,224元
(含土地交易價格:54,580,000元;依法應負擔之預估稅費31,624元;
仲介費1,091,600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設定規費、契稅、房地合一稅由買方負擔;
2.土地增值稅、塗銷費、鑑界費、分區使用證明費、農地農用證明費、無套繪證明
費由賣方負擔;
3.地價稅由買方及賣方按比例分擔;
4.簽約費、印花稅、地政規費、地政士業務執行費、實價登錄費、申辦信託管理履
約保證費由買方及賣方平均分擔;
5.其他未盡之相關條件,則授權董事長,依商業慣例辦理。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本次取得不動產之交易金額係參考先鑑不動產估價師
事務所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後經評估議價後以土地每坪226,503元(採
四捨五入至整數),土地總價為新台幣:54,580,000元,將於董事會通過後
研議簽約。
(3)決策單位:經115/05/11審計委員會通過送交董事會決議。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估價事務所:先鑑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2)估價金額:土地每坪229,000元(採四捨五入至仟位),
土地總價為新台幣:55,181,787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孫維瀚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4)台內估字第00235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購置土地自建廠房之必要性:
1.現有辦公空間已明顯不足且租賃條件無法支撐長期發展;
2.營運規模持續成長,需建立穩定據點;
3.租金支出無資產累積效果。

購地自建廠房之未來效益:
1.空間規模可支撐長期成長、提升會議品質及資訊保密性;
2.建立設備測試及展示空間;
3.強化企業形象與客戶信任。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依審計委員會之決議送交董事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代表
本公司洽商交易細節及簽署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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