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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6)永昕-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4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剩餘額度於期屆滿時不再續行辦理案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5/03/10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NA 3.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一、114年6月30日股東常會通過得私募發行以50,000,000股 為上限之普通股,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 分一次至二次辦理。 二、經董事會決議尚未辦理之剩餘額度於期限屆滿(115年6月29日) 時即不再續行辦理。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