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合生化 本公司訂定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換股作業計畫等相關事宜
(115/09/02 18:24:07)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118)友合生化-本公司訂定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換股作業計畫等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5/09/02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5年0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本次減資金額
為新台幣 255,944,000 元(普通股 239,944,000 元,特別股 16,000,000 元),消除
已發行股份 25,594,400 股(普通股 23,994,400 股,特別股 1,600,000 股),業經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08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 1150351615 號函核准在案。前述減資
案業奉台北市政府115年08月26日府產業商字第 11552451610 號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本公司減資換股訂立基準日及換發新股相關作業日期等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因應措施: 
一、本次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宜如下:
(一) 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 29,993,000 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 10 元,新台幣 299,930,000 元,特別股 2,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新台幣 20,000,000 元,總計新台幣新台幣 319,930,000 元,總計股數
31,993,000 股。
(二) 本次減資金額為新台幣 255,944,000 元(普通股 239,944,000元,特別股
16,000,000元),消除已發行股份 25,594,400 股(普通股 23,994,400 股,特別股
1,600,000股),用以彌補虧損;依公司法第 168 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
比例減少之。
(三)減資比例:減資比率為80%。
(四)減資後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63,986,000 元(普通股
59,986,000 元, 特別股 4,000,000 元),換發後股份總數為 6,398,600 股(普通股
5,998,600 股;特別股 400,000 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 10 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
分別計算,每仟股銷除 800 股(即每仟股換發 200 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份,
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或逾期未辦理拼湊者,按面額改發給
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二、本次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作業時程如下:
(一)股票最後過戶日:115 年 9 月 22 日
(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5 年 9 月 23 日起至 115 年 10 月 04 日止。
(原停止過戶日 115/9/23~ 115/9/27,為配合減資實務作業調整自停止過戶日起算至減
資新股開始換發之前一日)
(三)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5 年 9 月 27 日。
(四)新股票開始換發日:115 年 10 月 05 日
三、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一)已存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份,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票開始換
發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二)由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
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三)辦妥股票過戶但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1)舊股票。
(2)換發股票申請書。(3)股東原留印鑑章。(4)證券集保存摺影本。
(四)尚未辦理股票過戶及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同時辦理過戶及換
發手續:(1)舊股票。(2)股票過戶申請書。(3)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完稅證明單或股票
領回號碼清單。(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5)換發股票申請書。(6)證券集保存
摺影本。

四、辦理換發地點:
(一)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二)辦理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壽德大樓)
(三)聯絡電話:(02)2361-1300
(四)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4:30(星期例假日除外) (郵寄申請辦理者,
請依前述方式檢附相關文件並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以免遺失)。

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本公司民國115年8月18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換股基準
日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