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明董事會決議110年現增私募普通股1000萬股,每股60元
(110/12/03 14:54:02)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585)達明-公告董事會決議110年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0/12/03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110年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2/0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對象限於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已洽定應募人為台灣歐姆龍股份有限公司。
(4)私募股數或張數: 1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10,000,000股普通股為限,於110年股東臨時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依110年11月2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之定價原則訂定。110年12月3日為定價日,以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參考價格(即110年6月30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10.87元),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訂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因應市場競爭及本公司長期發展未來之資金需求,預期有助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對公司股東權益有正面且實質之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利用雙方之資源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10)實際定價日:110/12/03
(11)參考價格:10.87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60.0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其轉讓須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辦理外,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之普通股及俟後所配發之普通股,應自本公司私募之普通股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應募人台灣歐姆龍股份有限公司尚須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通過後方得繳納股款,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於收足股款後訂定現金增資基準日及
其他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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