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略-KY違反證交法,遭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24萬元
(114/11/10 08:22:06)

處大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4年11月7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大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略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徐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65條之1準用第36條第1項第3款、第178條第1項第4款、同條第2項及第179條。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大略公司未於114年10月13日(遇假日順延)前公告申報114年9月份營運情形,核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65條之1準用第36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同條第2項及第179條規定,就大略公司上開違規行為,處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徐君罰鍰新臺幣24萬元。(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相關個股:  4804大略-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