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紘科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新股不超過450萬股
(109/08/12 16:45:5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667)信紘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8/1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上限4,5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上限新台幣45,000,000元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與募集金額俟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當時市場狀況及相關法令規定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上限675,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上限45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75%計3,375,000股為上限,視發行股數而定,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同放棄。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發行額度、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相關事項,如遇法令變更、或依主管機關之指示或基於營運評估或資本市場狀況變化而有修正之必要時,均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其並得全權決定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認股基準日及增資基準日,及簽署一切相關之契約及文件。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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