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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2)先進光-本公司修訂「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之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5/02/24 2.公司名稱:先進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5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82105號函規定辦理。 (2)本公司業經115年2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並依法辦理債權人公告,至公告期間屆滿後,按公司法第248條第4項規定,呈奉證券主管機關申報核准。 (3)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所有人對於本次修訂「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如有異議者,請自本公告日起至115年3月27日之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郵寄(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郵寄地址: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一路14號 財務部 (4)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持有人提出異議後,若轉讓債權,則喪失異議權,已向本公司提出之異議視為撤回。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變更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部分條文相關事項若因事實需要、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審核要求而需修正或調整時,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