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公布工業用電24小時供電每度900緬幣新電價標準
(115/03/11 13:39:23)

緬甸公布工業用電24小時供電每度900緬幣新電價標準

Eleven Myanmar電子報報導,緬甸電力部(MOEP)已按分級公布新的電價標準,位於工業區以外的工業與商業用戶,亦可申請以每單位900緬幣的價格獲得24小時供電,與工業區內相同。電力部依據《電力法》第72條第(b)款所賦予之權限,並依照《電力法》第41條規定,在獲得聯邦政府批准後,於本(2026)年2月27日發布第(89/2026)號公告,公布電力收費標準。由液化天然氣(LNG)發電廠所生產、可直接供應給工業區及經濟特區內以非住宅用電費率計費之用戶的電力,除發生線路故障或系統異常外,將提供24小時不間斷供電。該類電力將以每單位900緬幣的固定電價收費。位於工業區及經濟特區以外的工業與商業企業,如向相關部會提出申請,並同意支付上述每單位900緬幣的固定電價,亦可獲得24小時供電。

根據現有發電廠的發電能力及輸電線路的輸送容量,目前已正常接受輸配電服務的民眾以及工業/商業企業,將繼續按照現行電價標準(依住宅用電與非住宅用電兩類分級訂定)收費,不作任何調整。

依用電類別收取之電價如下:住宅類型(包括一般住戶、住家用電、單一住戶〔住宅〕及未從事營利活動之宗教建築)電價標準為:1至50度每度50緬幣,1至100度每度100緬幣,101至200度每度150緬幣,201度以上每度300緬幣。該費率與現行電價相同,並未調整。

非住宅用電(包括工業、商業、一次性用電、臨時用電、路燈、政府機關、國營工業、國營企業、自來水供應、市政機構與工業、非政府組織、外國使館及國際組織)之電價如下:1至5,000度每度250緬幣,5,001至20,000度每度400緬幣,20,001度以上每度500緬幣。該費率與現行電價相同,並未調整。

工業區、經濟特區,以及透過專用直線供電、可獲得24小時不間斷供電之工業與商業企業,將按每單位900緬幣收費。修訂後的電價標準自本年2月1日起生效。(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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