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亞113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5/8交付
(113/04/30 11:49:31)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1609)大亞-公告本公司募集與發行一一三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一、本公司113年3月5日、4月12日董事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公司債業經呈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4月29日證櫃債字第11300027811號函通知申報生效發行公司債。
三、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四、依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之規定公告事項:
1、公司名稱: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2、債券名稱: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三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以下簡稱「本公司債」)
3、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壹拾億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4、公司債之利率及計付息方式: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1.75%。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每壹佰萬元債券付息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遲延利息。
5、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七年期,自發行日起屆滿五年第一次還本,以後每半年還本一次,每次還本新臺幣貳億元整,共分五期攤還。
6、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1)本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本公司自有資金、銀行借款、貨幣市場、募集公司債或資本市場工具項下支應。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7、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8、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新臺幣1,800,000,000元整。(截至113年3月31日止)
9、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10、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額定股本總額為新臺幣8,000,000,00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為736,816,274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7,368,162,740元整。
11、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該餘額為新臺幣16,496,693仟元。
12、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予公告。
13、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14、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不適用。
15、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主辦承銷商,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16、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銀行保證。
17、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本公司債委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委任保證契約履行公司債保證,證明文件依規定免予公告。
18、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分公司代理還本付息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
19、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延遲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20、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21、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22、董事會之議事錄:依規定免予公告。
23、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24、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25、公司債其它發行事項,或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26、交付日期:本公司債訂於113年5月8日完成募集發行,並於當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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