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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9)景碩-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5/01/09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4/12/29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4/10/27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1)發行總金額:發行總面額新台幣700,000,000元 (2)發行總股數:70,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於定價後另行公告。 10.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5%,計10,500,000股由本 公司員工認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之75%,計52,500,000股由原股東按 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得認購114.89886842股(按本公 司115年01月09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456,812,660股扣除未達既得條件待註銷之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23,100股加計既得條件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34,000股計算後, 每仟股得認購)。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之1條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10%,計 7,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 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 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 普通股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償還銀行借款。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5/02/01 17.最後過戶日:115/01/27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1/28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2/01 20.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5/02/09~115/03/10 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5/03/11~115/03/13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7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14年12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775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發行作業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