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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6)台汽電-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綠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財團法人台灣機電工程服務 社董事、財團法人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董事、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董事 (2)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振勇:森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國光電力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3)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子倫: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董事 (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韻淳、鄭慶鴻、蔡志孟、劉建勳:台灣電力股份有 限公司經理人 (5)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大亞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亞儲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大亞地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聚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從事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投票表決後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