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財政部計劃再將免稅期投資優惠措施延長實施至2026年,惟同時將調整相關機制,以符合全球最低稅負(GMT)規則
印尼本年承諾實施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於2019年提出之「全球最低稅負制」(Global Minimum Tax),在此制度下,跨國企業須繳納至少15%的公司所得稅率,印尼政府恐無法再提供投資人免稅期(Tax Holiday)優惠。惟考量招商能量等因素,印尼財政部仍於2024年10月頒布2024年第69號部長令,修改該部2020年第130號部長令,將既有之免稅期投資優惠計畫延長至本年12月31日止。
為續維持投資動能,財政部財政與經濟穩定總司長Febrio Nathan Kacaribu頃表示,該部刻正草擬新法案,規劃再將免稅期投資優惠措施延長實施至2026年,惟同時將調整相關機制,以符合全球最低稅負規則。F總司長強調,配合全球最低稅負規定,在印尼享有零稅率的企業,可能改為向其母國繳納15%的稅款,等同印尼補貼其他國家的財政預算。因此印尼政府將重新調整這項優惠方案,以在遵守國際稅務承諾的同時,仍維持對投資人的吸引力。
謹查,免稅期係印尼政府為吸引投資人進入具重大經濟影響的策略性產業或優先區域而提供的財政誘因。該優惠方案適用18項「先鋒產業」業者,即指具有高附加價值、強大外溢效果、先進技術或對國家發展具戰略重要性的產業,包括金屬、醫藥、電動車、石化、機器人、半導體、數位經濟、船舶、飛機、軌道交通及再生能源等,或位於指定策略性地點的投資,例如經濟特區(KEK)以及位於東加里曼丹的新首都努山塔拉(IKN)等。依據現行法規,對於投資額達1,000億印尼盾(約600萬美元)新投資案,依投資規模不同,可享有5年至20年不等的免稅期,期間企業可獲得100%公司所得稅減免,免稅期滿後,視投資規模,最高可額外享有公司所得稅減半優惠。(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