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477)安集-公告修訂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1.事實發生日:114/11/10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0/05/26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本公司民國110年05月26日董事會通過並公告「國內第三次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2)辦法修訂前內容如下: 九、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自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 (民國110年11月5日)起,至到期日(民國115年8月4日) 止,除(一)普通股依法暫停過戶期間、(二)自本公司 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 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 止之期間、(三)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 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四)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 轉換(認購)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之期間外,得隨時透過原交易券商轉知台灣證券集中保 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向本公司之 股務代理機構請求依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 條及第十五條之規定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 股。 前項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係指向 經濟部申請變更登記之前一個營業日。本公司將於該起 始日前四個營業日公告停止轉換(認購)期間。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金管證發字第1140382105號函文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2條第3項準用之規定,修訂本公司「國 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轉換公司債 持有者不受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停止過戶期間轉換限制, 以提升投資人權益。 (2)辦法修訂後內容如下: 九、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自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 (民國110年11月5日)起,至到期日(民國115年8月4日) 止,除(一)普通股依法暫停過戶期間(不包括股東常會 及臨時會之停止過戶期間)、(二)自本公司無償配股 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 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 、(三)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 易日前一日止、(四)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 購)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期間 外,得隨時透過原交易券商轉知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 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向本公司之股務代 理機構請求依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及第 十五條之規定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 前項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係指向 經濟部申請變更登記之前一個營業日。本公司將於該起 始日前四個營業日公告停止轉換(認購)期間。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 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修訂後,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30日, 債權人得於公告期間向本公司提出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