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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7)飛宏-代子公司東莞達宏電子有限公司公告處分固定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廣東省東莞市清溪鎮謝坑村菠夢岭地段土地、房產及機器設備 2.事實發生日:109/2/27~109/2/2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占地面積為11,054.73平方米,建筑面積為17,983.18平方米 交易總金額: (1)土地、房產及其相關設備價格含稅總價為RMB74,000,000元 (2)機器設備含稅總價款RMB9,5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東莞市凌度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非關系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估處分損益(稅前)RMB4,922,683.66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條件: (1)土地、房產及其相關設備價格含稅總價RMB7,400萬元: a.第一期:RMB925萬元(簽署意向書起10個工作日內) b.第二期:RMB1,295萬元 (正式合同簽署之日後10個工作日內) c.第三期:RMB740萬元 (搬遷完畢通知交付買方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d.第四期:RMB4,440萬元 (完成過戶,產權變更為買方後2日內) (2)機器設備含稅總價款RMB950萬元: a.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30%(RMB285萬元)作為定金 b.交貨前2個工作日內支付60%(RMB570萬元) c.買方驗收后7個工作日內支付10%(RMB95萬元)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專業評估報告及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母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機構:廣東方圓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 (1)土地、房產及其相關設備估價金額:RMB47,736,519元 (2)機器設備估價金額:RMB4,002,225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土地、房產及其相關設備估價師:何文英/陳曉文 (2)機器設備估價師:梅茜/黃家榮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何文英:注冊號4420040128 陳曉文:注冊號4420070044 梅茜:登記編號44190062 黃家榮:登記編號44130020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經紀費用:RMB3,700,000元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將閒置資產變現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