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開發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民國113年現金增資暨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資金運用計劃變更案
(114/09/18 16:17:1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438)三地開發-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民國113年現金增資暨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資金運用計劃變更案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4/09/18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3/11/29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本公司為提升資金之使用效率及其效益,擬變更原資金運用計劃,以使資金
之調度與使用,能更加靈活與符合現況。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本次為第一次變更: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畫項目 變更前 變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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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還銀行借款 764,700 560,000
營建工程款-明義段 170,000 100,000
營建工程款-平實段 845,300 460,000
營建工程款-後港東段 361,011 361,011
營建工程款-國安段 0 70,000
營建工程款-武聖段 0 175,000
營建工程款-自立案 0 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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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2,141,011 2,141,011
6.預計執行進度:預計於115年第一季完成。
7.預計完成日期:預計於115年第一季完成。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本次募集資金計畫變更,以部分募資款項取代向銀行取得之建築融
資借款,提升資金運用效率,預計亦可適度節省利息支出,整體而言,對公司未來營運
發展應有正面之助益。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本次計畫變更雖償還銀行借款之金額減少,使得節省利息支
出之效益較原預計的降低,惟其他營建工程款亦會因減少動用銀行融資而減少利息之支
出,互為抵銷後,變更後之預計效益與原預計效益,並未產生重大差異。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次計畫變更係為提升資金之使用效率及其效益,變更以
部分募資款項來支應營建工程款,取代向銀行取得之建築融資借款,如此亦可降低建築
融資所產生之利息支出,進而提升公司之獲利,故此次計畫變更對其股東權益應無重大
不利之影響。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經承銷商評估,本次募集資金計畫變更,主係因後續第七
波央行信用管制措施推出後,銀行放貸趨嚴,暨艾美MOMAⅡ建案人工及材料成本有所樽
節而評估按原計畫執行後資金仍有剩餘等後續發生之客觀變化因素,為符合公司目前資
金之實際使用現況暨提高資金使用之充分效益,故該公司本次募集資金計畫變更,應有
其必要性及合理性,並在法定程序及資金資金運用計畫方面亦具有可行性,另公司以部
分募資款項取代向銀行取得之建築融資借款,預計亦可適度節省利息支出,整體而言,
對公司未來營運發展應有正面之助益,綜上,該公司本次募集資金計畫變更後預計效益
與進度達成尚屬可行。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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