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成110年私募普通股第二次訂價每股9.17元,增資基準日12/17
(110/12/03 17:15:49)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313)斐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0年度私募普通股第二次訂價暨發行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2/0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應募人及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擇定特定人並授權董事長依規定洽特定人認購
4.私募股數或張數:10,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以10,000仟股為上限,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依以下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分別為新台幣11.20元、10.97元及10.86元,擇前一個營業日11.20元為基準。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11.45元為基準。
綜上,擇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故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為11.45元。
(2)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為9.17元,為參考價格之80.10%,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每股淨值9.17元。
(3)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係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同時參酌本公司營運狀況、未來展望以及定價日參考價格等因素後決定之,其訂定方式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之募集資金用途為為進行營建個案開發(包括但不限於購置土地、投入營建工程款)、發展新業務及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以強化公司競爭力、提高營運效能。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評估資本市場及募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實際需求,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更能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故擬以私募方式於適當時機向特定人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0/12/03
11.參考價格:新台幣11.45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9.17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規定外,均不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滿三年之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為民國110年12月04日起至民國110年12月17日止。
(2)本次私募現金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10年12月17日,如因客觀環境變化而有異動,擬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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