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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1)大同-代子公司大同資產開發(股)公司公告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1.股東會決議日:114/11/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董事長: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張榮華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高明慧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馬震偉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王琪瑾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林毅南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王雅萱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王琪瑾 (2)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王雅萱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大同電子科技(江蘇)公司董事長 (2)誠泰電子(吳江)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中國江蘇省吳江經濟 技術開發區益字路118 號 (2)中國IP機上盒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順風路兩側(雲創路22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生產及銷售家電產品 (2)IP機上盒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