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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1)揚智-公告本公司於114年會計年度開始日後變動會計政策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4/11/13 2.變動之性質: 變動會計政策 3.變動之理由: 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由成本模式改採公允價值模式 4.改用新會計政策追溯適用之變更期間: 114/01/01 5.會計變動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實際影響數: (1)對113年1月1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影響: a、投資性不動產增加 436,528仟元 b、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 120,226仟元 c、保留盈餘增加 316,302仟元 (2)對113年12月31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影響: a、投資性不動產增加 428,531仟元 b、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 114,932仟元 c、保留盈餘增加 313,599仟元 (3)對113年度合併綜合損益表之影響: a、其他利益及損失增加 2,328仟元 b、所得稅費用減少 39仟元 6.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 113年1月1日保留盈餘增加316,302仟元 7.會計年度開始日後始變動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事項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係為獲取長期資本增值及賺取租金收入之土地及建築物, 原採用成本模式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無法於財報中表彰顯其應有之價值, 為使本公司財務報表能提供更允當且攸關之資訊,自114年1月1日起將原採 用成本模式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改採以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衡量。 8.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其追溯適用不可行之原因、會計變動如 何適用及何時開始適用之說明: 無 9.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會計師對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查核意見之影 響表示之意見: 無 10.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 會計師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六條規定,就本公司上開會計政策 變動之設算資料進行複核,未發現有重大不合理之情事 11.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無 12.因應措施: 本公司於114年11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續將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規定辦理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