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梓電子公司預計處分昆山綜合保稅區不動產,稅前獲利估約5728萬人民幣
(114/11/10 18:36:2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316)楠梓電-代子公司昆山先創電子有限公司公告預計處分不動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昆山綜合保稅區楠梓路333號的之土地使用權及廠房
2.事實發生日:114/11/10~114/11/10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1月10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土地使用權26800㎡,折合8,107坪,
廠房合計47231.43㎡,折合14,287.51坪
交易總金額:預計交易價格為人民幣9,000萬元(最終以契稅徵收管理所之評定價格為主)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昆山滬利微電有限公司;關聯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因滬利微電有限公司業務需求,且為了盤活閒置資產,故予以出售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稅前處分利益計人民幣5,727.6萬元,會計處理如下:
1.當年度應認列之預計處分利益為約人民幣2,863.8萬元。(實際處分利益尚待交易完成並扣除相關費用後入帳)。
2.其餘人民幣2,863.8萬元之預計處分利益則依售後租回之租期10年分期逐年認列。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條件規定辦理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據專業估價事務所之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蘇州中安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造價諮詢有限公司:估價金額為人民幣9,054.73萬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袁峰、陳曙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袁峰:3219980074
(2)陳曙:3220040256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活化資產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1)若契稅徵收管理所評定之價格與預計成交價格有差異時,如差異於±5%內授權先創董事長裁決,差異逾±5%以上則需雙方協商重新議定價格,再呈請董事會決議。
2)本案待母公司114年11月11日召開之審委會及董事會核准後方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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