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政府?化清真監管,對美進口清真產品須經JAKIM認可認證
據報載,馬國投資、貿易及工業部(MITI)副部長劉鎮東對媒體強調,雖美馬簽署「互惠貿易協定」,但任何從美國進口並標示為「清真」(Halal)產品的批准流程將維持不變,均須符合馬來西亞規定的清真標準要求,以及遵守「2011年商品?明指令(清真認證及標識)」「Trade Descriptions Order 2011 (Certification and Marking of Halal)」,才能在馬來西亞境?販售。
此外,僅有獲馬來西亞伊斯蘭教發展局(Jabatan Kemajuan Islam Malaysia,JAKIM)認可的美國清真認證機構所發佈的清真認證,才會被允許出口至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政府對清真標準維持堅定的態度,確保所有進口清真產品完全遵循JAKIM的規範以及清真法定框架。任何未經認可機構認證的產品,即使標示為「清真」(Halal),亦不得進入本地市場銷售。
清真認證不僅關乎宗教信仰的敏感,更涉及食品安全、產業信譽與市場信任。政府將持續與美國相關部門進行技術以及外交層面的協商,以確保任何貿易協定與便利措施,不與伊斯蘭教法(Sharia)以及JAKIM清真標準相抵觸。
另一方面,MITI與JAKIM將持續加強監管與執法,包括:
1.管控對聲稱擁有清真認證的進口商的認可與監管程序;
2.就任何相關的進口程序變更,向進口商、參與行業與消費者提供即使資訊與指南;
3.對任何試圖將不符合JAKIM清真標準的產品銷往馬國市場,採取執法行動。(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