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263)智崴-本公司國內第五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屆滿2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5/01/07 2.公司名稱:智崴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智崴五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債券持有人得於115年2月3日至115年3月4日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本次賣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2001%。 (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文件 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持有之 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滿2年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0.2001%。 (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15年3月4日。 (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15年2月3日至 115年3月4日止。凡持有本轉換債而欲行使賣回權之債權人,自債券賣回通知之始日 115年2月3日)之前一營業日(即115年2月2日)起至屆滿日(115年3月4日)之前一營 業日(即115年3月3日)止,向往來券商申請辦理賣回手續。 (四)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