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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8)泰碩-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彭朋煌 (2)董事:謝君山 (3)董事:李宜泰 (4)董事代表人:甘逸群 (5)獨立董事:王惠民 (6)獨立董事:王聖舜 (7)獨立董事:陳麗美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代表人:甘逸群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代表人:甘逸群 / 信音電子(中國)(股)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信音電子(中國)(股)公司:蘇州市吳中區胥口鎮胥江工業園區新峰路50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信音電子(中國)(股)公司:連接器產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