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顧董事會決議現增發行普通股不超過1000萬股
(109/08/12 09:52:0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224)三顧-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8/1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超過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法令規定辦理,其訂價方式謹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辦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普通股總額之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交法第28條之1第2項規定,提撥發行普通股總額之10%,辦理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其餘發行普通股總額之80%,依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規定,由本公司原有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持股份比例儘先分認。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份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原股東得於認股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壹股及原股東或員工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轉投資設立竹北公司、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並改善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有關本次現金增資暫定之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依實際增資計畫授權董事長視客觀環境做必要調整。
(2)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認股基準日及各股東每仟股可認購現金增資新股之數額,擬請授權董事長俟本次現金增資案件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全權訂定。另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券商公會指示或要求,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亦一併擬請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3)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4)上述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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