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鑽生醫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114/11/26 16:43:12)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815)晶鑽生醫-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2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
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本次私募之應募人擬為策略性投資
人。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總股數在1,000,000股額度內為限。
5.得私募額度:在1,000,000股額度內,並自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完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價格訂定,以(1)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
術平均或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
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
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述二種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2)惟實際訂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
內授權董事會依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且私募
股票有限制轉讓的規定,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授權董
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有效提高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擬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依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
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規定,除依「證
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
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興櫃或上
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代表人代表本公司簽署、
商議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所
需之未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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