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博董事會通過取得新竹市東區使用權資產,計約8186萬元
(115/05/11 16:52:48)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7831)捷博-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取得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一段20號
2.事實發生日:115/5/11~115/5/11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5月11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土地面積約396.6260坪。
建物面積約:284.43坪。
(2)每單位價格:月租金為
115/5/16 ~ 115/6/15:免租期。
115/6/16 ~ 120/6/15:512,004元 (含稅)。
120/6/16 ~ 125/6/15:537,604元 (含稅)。
125/6/16 ~ 130/6/15:564,484元 (含稅)。
(3)使用權資產金額: 新台幣81,859,372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2)與公司之關係:無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租期:自民國115年5月16日起至130年6月15日止。
(2)付款條件:租金以每月為一期支付。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資料。
(3)決策單位:審計委員會審議、董事會決議。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租金估價金額為每個月新台幣492,064元(未稅),使用權資產估價金額為新台幣82,193,536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巫智豪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8)北市估字第000274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營運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5年5月11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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