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規劃2027年實施天然氣儲備機制,要求出口商保留15~25%產量供國內使用
(114/12/31 16:27:51)

澳洲規劃2027年實施「國內天然氣儲備機制」,擬要求出口商保留15%-25%產量供國內使用,其餘方可獲核准出口事

為確保澳洲國內取得價格可負擔天然氣,保護澳商免受國際天然氣價格飆升影響,並強化產業協商天然氣合約之談判能力,工黨政府規劃自2027年實施「國內天然氣儲備機制」(domestic gas reservation scheme),俾在能源轉型與電網升級過程確保充足供給,及有效抑制天然氣價格上漲。

澳洲政府擬要求出口商(exporter)優先履行國內供應義務,保留天然氣產量15%至25%供國內使用,其餘方可獲核准出口,確切比例將於公眾諮詢後定案。2026年初起將就本案政策細節規畫展開公眾諮詢,廣徵業界、國際合作夥伴及社區等利害關係人意見。

政策制定原則如下:

新制僅適用12月22日後簽訂合約

12月22日公告前簽署之國內與國際合約視為既有合約(existing contracts),不適用新制;22日公告後簽署之合約適用新制,預計2027年正式實施。儲備機制應適用全國,聯邦與州/領地天然氣市場機制將協同運作。

未來天然氣出口需獲澳洲政府核發許可

在擬議之出口許可制度(export approval model)下,出口商(exporter)必須優先履行國內供給義務,其餘方可出口。生產商(producer)可透過與出口商或國內生產商(domestic producer)簽署標準商業協議,保持供貨彈性以履行國內及出口義務。

新制將增加對國內供應量,建立長期確定投資環境

隨著既有合約到期,儲備機制應可增加對國內供應量,並抑制價格上漲。新制將鼓勵簽訂國內長期天然氣供應合約,以支持商業與工業用戶及天然氣基礎設施供應商,並為商業生產及投資提供長期確定環境,同時將對澳洲天然氣貿易夥伴及其能源安全造成之影響降到最低。

部長們強調,確保足夠且價格合理之天然氣是「澳洲未來製造」(Future Made in Australia)政策關鍵,尤其是對目前無法電氣化、排放密集且產品高度倚賴進出口之產業用戶。政府承諾透過儲備機制及市場改革,包含逐步取消12澳元/千兆焦耳價格上限、精進天然氣買賣規則、簡化審批流程、提供單一市場資訊來源等,協助重工業簽訂價格更穩定且具確定性的合約,確保關鍵製造能力,減少行政流程、提高透明度。(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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