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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4)三顧-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114年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事實發生日:115/05/29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5/05/1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公告董事會決議修訂114年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據主管機關要求,並經115年05月29日董事會決議追認修訂本公司「114年發 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三條部分條文。 (2)修訂前條文: 三、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任職本公司之全職員工及全職員工以外之其他類 型員工,前開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 (3)修訂後條文: 三、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任職本公司之全職員工及非全職員工,前開認股 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 本辦法所稱之員工包含全職及非全職,定義如下: 1.全職員工:受雇用繼續性工作,並定期支領薪資者。 2.非全職員工:受雇從事臨時性、短期性及特定性工作,而簽訂定期 勞動契約之人員。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