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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3)高明鐵-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
一、本公司經114年4月16日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4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137279號函、114年05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655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於民國114年07月08日經授商字第1143061986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前項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36,696,58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66,965,800元整。 (二)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0,000,000元整。 (三)增資後股份總額:普通股41,696,58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16,965,800元。 (四)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六)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 (02)2504-8125,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係採無實體股票方式發行。 三、本次增資股票訂於114年08月01日(星期五)起開始發放,其發放方式如下: (一)已提供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請股東憑「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及「671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及提供本人之證券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 (三)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