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纖:與轉投資公司從未、亦未授權任何第三人進行任何形式之投資募集、理財產品代銷
(115/01/30 16:45:1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409)新纖-本公司提醒投資人慎防投資詐騙

1.事實發生日:115/01/30
2.公司名稱: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新昕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轉投資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43.31%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近日接獲民眾通報,查有詐騙集團冒用本公司及轉投資新昕資本股份有限公司之名稱與偽造印信,透過社群媒體/通訊軟體等管道對外招攬「高報酬投資」並收取款項。為避免更多大眾受害,本公司特鄭重聲明:
(1)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從未、亦未授權任何第三人進行任何形式之投資募集、保證獲利或理財產品代銷。如大眾接獲疑似以本公司/轉投資公司名義發出
的資訊或已是受害者,請儘速向當地警察局報案,以維護自身權益。
(2)本公司將對任何未經授權之侵權、詐欺行為保留一切民事及刑事追訴權。
8.因應措施:為避免投資大眾誤解及受害,特發此重訊,以正視聽。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內容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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