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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4)橙的-本公司決議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屯區科園路21號三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案。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案。 (3):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表(含個體財務報表)承認案。 (2):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114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3):訂定衍生性商品作業辦法案。 (4):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8.臨時動議: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26 1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24 11.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定於115年04月17日至115年04月27日下午5 點前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 上述期間依規定將提案送達或寄達受理地點,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 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2)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橙的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大雅區科雅路29號5樓) (3)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 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4)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5)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 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有第4點但書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6)本次受理提案僅以書面方式為之,不接受其他方式提案。 (7)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之1條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