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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2)力麒-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補充公告募得價款之用途)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7/17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力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不超過新臺幣20億元整,得採一次或分次發行。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不超過五年(含五年)。 8.發行利率:採固定利率。 9.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募得價款償還已發行之公司債及金融機構借款。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之。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之。 14.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決定之。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之。 16.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無。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