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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3)晟德-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長:佳軒科技(股)公司代表人:王素琦 (2)董事:歐室食品(股)公司代表人:葉聖文 (3)董事:柏昌投資(股)公司 (4)董事:柏昌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陳俊宏 (5)獨立董事:何美玥 (6)獨立董事:賀士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他公司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表決權數435,385,952權(比例:97.63%);反對表決權數526,244權; 無效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權數10,039,268權,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獨立董事:賀士郡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貿鴻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長寧區天山路641號19幢(1號樓)307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計算機軟件、電子產品、網路技術開發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