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021)美好證-公告本公司董事長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為不起訴處分,並經臺灣高等檢察署認原處分並無不當,應予維持(補充115/1/21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5/01/22 2.公司名稱:美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1年09月22日配合法務部調查局調查本公司董事長涉違反證券交易法一案, 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為不起訴處分,並經該署送請再議,於115年01月21日收到 臺灣高等檢察署處分書,維持原處分確定。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