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砂 代子公司金力資產管理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115/01/09 17:37:32)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560)中砂-代子公司金力資產管理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鶯歌區中山段685-2地號。權利範圍:持分183/288。
2.事實發生日:115/1/9~115/1/9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1月9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160平方公尺 (折合48.4坪)
權力範圍:183/288
每單位價格:土地每平方公尺約新台幣45,500元整。
總金額:新台幣4,625,834元整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一:
(1) 交易相對人:中國砂輪企業(股)公司。
(2)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
交易二:
(1) 交易相對人:林伯全。
(2)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董事長。
交易三:
(1) 交易相對人:林柏音。
(2) 與公司之關係:實質關係人。
交易四:
(1) 金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 母公司中國砂輪(股)公司之法人董事。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公司未來統籌辦理集團相關後山土地之規劃、
整合及開發作業。
交易一: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自然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71/6-114/9分次買入。總金額:新台幣2,297,645元整。
交易二:
繼承,不適用。
交易三:
繼承,不適用。
交易四: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自然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14/7/23。總金額:新台幣606,667。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買賣合約辦理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一)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二)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
(三)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謝坤龍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5)北市估字第000228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無重大差異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詹翔麟會計師事務所
20.會計師姓名:
詹翔麟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全聯會一字第1080458號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經紀人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以本公司為主體,提升開發效率並強化未來開發案的整體性、可行性與效益。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01月09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3,503,345元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4,643,879元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估價報告為每平方約新台幣45,678元,與關係人總交易金額約新台幣4,643,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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